谭梅

姓名:谭梅

职务: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谭梅,女, 汉族,198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花溪区阳光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分工

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承担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民政事务、住房保障(公租房需求核查、办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协助管理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负责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技能培训、协助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医疗卫生和康养事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创卫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黑校车治理工作、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科技工作、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涉农工作、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信访维稳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