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大行动”调度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乡村振兴系统“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花溪区、贵安新区乡村振兴系统“3+1”保障全面“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3+1”保障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止返贫致贫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及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政策机遇,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力度,保持教育、住房、医疗、饮水安全政策总体稳定,稳步巩固、拓展、提升“3+1”保障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3+1”保障全面“回头看”工作的总体统筹,积极协调“3+1”保障各行业部门参与抽样排查复核督查督导工作。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结对帮扶干部对辖区内农户“3+1”保障情况进行排查清理。接受省、市、区组织抽样复核、督查督导。
(二)坚持有序排查。紧盯“教育、住房、医疗保障和饮水安全”难点、风险点,抓好存量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特别是历史预警线索的排查清理,强化发现问题线索的动态排查清理,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
(三)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排查发现问题,分类建立教育、住房、医疗、饮水安全等问题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会同“3+1”保障行业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实现存在问题动态清零。
(四) 坚持标本兼治。在全面完成“3+1”保障存在问题整改基础上,各行业部门要积极排查原因,找到问题根源,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严防老问题反弹、新问题出现,不断巩固“回头看”成果。
三、工作重点
(一) 教育保障“回头看”。一是查看各村巩固拓展控辍保学情况。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失学辍学,及时将疑似辍学学生纳入台账管理。二是查看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按规定享受资助。三是查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是否积极提升供餐质量,乡社事办、卫计办、经发办、卫生院等部门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落实对生产、加工、配送机构的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四是查看涉及巩固教育保障成果领域网络舆情、“防贫申报”、部门预警线索、各级巡视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核实整改是否真实、准确。(牵头单位:社事办;责任单位:经发办、卫计办、卫生院、各村)
(二) 住房保障“回头看”。一是查看农村危房排查情况。是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农村一般户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二是查看房屋安全鉴定情况。是否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对排查、巡查发现的疑似危房进行安全性鉴定(评定)。三是查看住房安全保障落实情况。是否将鉴定为C级、D级的农村危房按程序纳入农村住房保障范围,是否采取危房改造、移民搬迁、闲置农房、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方式确保农户住房安全。四是查看危房改造落实情况。是否认真审核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是否将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是否全程参与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是否按时按标准落实补助资金。五是查看农村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查看中央、省级农村住房保障资金是否优先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中央、省、市级住房保障资金长期趴窝问题。六是查看农村住房保障领域网络舆情、“防贫申报部门预警线索、各级巡视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核实整改是否真实、准确。(牵头单位: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三) 医疗保障“回头看”。一是查看参保落实情况。当年9月底前系统内管理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实现动态应保尽保,10至12月新增纳入系统管理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否及时动员参加次年医保,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市、州为单位)是否实现95%以上参保。二是查看参保资助落实情况。脱贫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是否按当年资助标准落实参保资助。未参保的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按当年资助标准落实动态参保资助。三是查看“三重医疗保障”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区域内是否按标准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保障。四是查看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各地是否对2021年以来有住院就诊的困难群众,即单次自付费用超过4000元、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6700元的脱贫户,单次自付、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的一般农户进行排查和预警监测,是否对经排查纳入监测对象范围的人员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五是查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是否重点做好监测人群(一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六是查看“先诊疗后付费”落实情况。是否有序将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七是查看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情况。各定点医院对收治的大病患者是否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出院后乡卫生院是否对其进行后续管理。八是查看医疗保障领域网络舆情、“防贫申报”、部门预警线索、各级巡视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核实整改是否真实、准确。(牵头单位:社保所、社事办;责任单位:乡卫生院、各村)
(四) 饮水安全保障“回头看”。一是查看目前仍收集雨水作为主要饮用水源的农户是否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二是查看农村供水工程通水情况。主要查看各村建设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入户终端是否存在不通水情况,是否逐个工程、逐个问题针对性采取措施,对不通水工程整改是否落实责任人、措施和时限等。三是查看农村安全饮水后续管护机制建立情况。主要查看乡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是否压实。村组供水工程维护运营的村规民约或管护制度是否建立。农村集中供水运营和管水员工资保障是否正常,乡农村供水服务热线是否规范运行,专业维护服务队伍履职是否到位。四是查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情况。是否对供水工程排查,存在问题的,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清零。五是查看分类推进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情况。是否科学编制规划,对人口居住集中的是否纳入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对分散、偏远的村寨是否通过完善净化消毒、储水设施配备等标准化改造,保障饮水安全。六是查看饮水安全领域网络舆情、“防贫申报”、部门预警线索、各级巡视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核实整改是否真实、准确。(牵头单位:生态保护站;责任单位:各包保干部、各村)
(五) 易地扶贫搬迁“回头看”。一是查看搬迁入住稳定情况。重点查看各村搬迁对象是否存在“两头跑”情况。二是查看是否将搬迁家庭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查看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是否有新增住房需求情况。三是查看产业就业帮扶情况。重点查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配备、就业帮扶落实情况以及戴帽资金是否用于安置区扶持搬迁群众就业产业扶持、有劳动力搬迁家庭是否实现“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目标,帮扶车间带动就业、搬迁人口参与有组织外出务工情况、就业技能培训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零就业”家庭。四是查看权益保障情况。重点查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否完成不动产登记,证书是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搬迁户在迁出区的“三块地”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各种惠农补贴政策是否继续落实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开展情况。五是查看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网络舆情、“防贫申报”、部门预警线索、各级巡视审计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等核实整改是否真实、准确。(牵头单位:社保所;责任单位:各包村部门、各村)
四、行动措施
(一) 拓宽问题排查渠道。各部门、各村立足于当前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问题线索排查的三条主线,在加大干部入户排查力度的同时,健全完善“贵州防贫申报二维码”小程序,进一步强化对农户自主申报特别是通过“防贫申报”小程序反映困难和问题核查甄别力度;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交换,重点强化对部门通过数据比对推送预警线索信息的核查甄别力度;加大对12345群众信访热线和乡村振兴舆情监测信息两个渠道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广泛推广使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增强群众广泛参与的主动性、便捷性,提高发现和处理问题的精准性、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
(二) 开展常态化排查。各部门、各村通过本次“回头看”,在集中开展“3+1”保障排查清理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更为科学精准的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3+1”保障政策知识培训更新提升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入户核查首问责任制;建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3+1”保障责任部门定期抽样督查机制。既排查新增问题线索,又排查存量历史预警线索;既排查问题核查甄别质量,又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成效。
(三) 建立台账整改销号。乡政府作为建立台账和限期问题整改销号的责任主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强化对“3+1”保障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充分统筹资金、政策,确保发现问题动态整改到位。对需多部门联动处理或整改难度较大的,及时向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行动安排
(一) 安排部署和启动培训
4月20日前,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启动“3+1”保障“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乡级“3+1”保障、易地搬迁等行业部门紧扣行动重点和行动措施,制定完善排查基础信息台账,并组织本业务部门全员培训并参与排查。
(二) 开展排查和问题整改
4月1日至9月30日,接受市、区两级组织“3+1”保障、易地搬迁等行业部门进行抽查,查看行业部门、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含第一书记)、村支两委干部对辖区内所有农户“3+1”保障排查情况,分类分级建立问题排查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情况,及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录入贵州乡村振兴云问题整改平台情况。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9月30日前排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遇重大困难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及时向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报备。
(三) 核查验收和总结成效
9月30日-10月30日,接受市、区两级组织“3+1”保障、易地搬迁等行业部门及各区(市、县)对“回头看”成效进行交叉检查、督导抽查,推动问题整改,对底数摸排不清、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进行通报。11月15日前,乡“3+1”保障、易地搬迁等行业部门和各村对“回头看”成效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工作建议和意见。
六、行动保障
(一) 强化组织领导
久安乡成立“3+1”保障“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久安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乡村振兴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3+1”保障等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统筹调度,强化工作调研、指导、督促,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注重上下工作对接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二) 强化行业指导
农业服务中心积极加强同行业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数据分析对比,提供业务指导和问题线索,帮助乡村两级干部熟练掌握排查方式和行动内容,共同推进“3+1”保障专项行动。同时,“回头看”期间衔接政策发生变化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解释和指导。
(三) 强化工作调度
乡“3+1”保障、易地搬迁等行业牵头部门和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坚不定期调度通报,每月20日前向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送排查台账(附件2)、排查问题整改台账表(附件3)。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跑偏”“走样”问题,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 强化底线思维
乡“3+1”保障、易地搬迁等行业牵头部门和各村要认真汲取全省近年在“3+1”保障方面出现的相关负面舆情教训,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将“3+1”保障问题排查整改到位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要底线。坚持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帮扶、成果巩固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致贫返贫风险隐患较大的“3+1”保障问题,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机制,迅速核实、建立台账、立行立改、确保实效、守牢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