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小孟街道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街道工作,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小孟街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1年全年小孟街道无典型行政违法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就
在花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2021年小孟街道加大对法治工作投入力度,法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法治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表现在:
(一)坚持党建引领,紧握法治建设的“方向盘”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大力推行“党建+法治”模式,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切入点,引领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并统筹推进全街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部门、村(社区)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形成了以党工委为核心,各部门、村(社区)各司其职、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员队伍的法治先锋作用。以党员队伍为法治“扩音器”和标杆,带头严守防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群众中带头宣传法制政策,率先垂范树立遵纪守法好典型。同时,要求党员干部队伍自觉当好“纠察队”,对本村(社区)群众违背法治精神的行为及时劝诫、制止、纠正。
(二)坚持健全监督,确保权力依法行使。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虚心接受人民群众对我街道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意见。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街道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重视决策机制的制度化、民主化。继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街道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
(四)完善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小孟街道积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较完整的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办法、细则及相关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证上岗制度。
(六)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街道办和17个村(居)委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2021年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学法制度,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了常规性学习5次,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9人次,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八)结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法治意识。
2021年小孟街道在正常开展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小孟紧紧抓住各项大的活动开展了专项普法工作,开展了反诈、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禁毒等领域的法治宣传30余次。
(九)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小孟。
积极发挥信访维稳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维稳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一岗双责”制、领导包案制,重点排查调处了征地拆迁等热难点问题而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小孟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确保了小孟街道在重要节点、接待期间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2021年以来,小孟街道在全面依法治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自身的检查情况看,全面依法治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工作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一步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小孟街道要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全面依法治区意识。
确保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