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及“两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 走访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小孟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及“两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 走访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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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凝冻灾害较往年可能偏重,特别是我省西北部、中部及东部等局部地势较高处,冷空气活动频繁、强度较大,易发生阶段性低温雨雪凝冻天气过程。为积极应对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及时了解掌握低温凝冻期间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身体、生活状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根据花溪区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花溪区关于做好低温凝冻及“两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排查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辖区受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及时得到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民生保障工作,成立小孟街道特殊困难群体入户走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春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余海(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赵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谭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文柯(三江派出所所长)

黎超(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涛(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军(管理八级岗)

各村、居委会主任、民政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由黎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杨维新、唐露露、王兴明、罗玉梅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负责指挥调度、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审核、信息汇总、信息报送、资料管理等工作。

三、走访排查时间

2020年1月5日(星期二)至2021年2月8日(星期一)。

四、走访排查对象

辖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孤寡老人、孤儿、留守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养老机构。

五、走访排查内容

对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及养老机构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因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及时通过添置粮油、御寒衣物、取暖设施及基本生活物资方式解决,帮助特殊困难群体顺利度过低温雨雪凝冻天气。 

(一)对辖区内城乡低保户的粮油、衣被、取暖及用电用水等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查看低保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二)对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入户排查走访,除对粮油、衣被、取暖及用电用水等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外,要密切关注身体状况,特别是查看特困供养老人的照料护理是否落实到位。

(三)对辖区内孤儿、留守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排查走访,除对粮油、衣被、取暖及用电用水等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外,查看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救助是否落实到位。

(四)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排查。按照贵阳市“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站落实社会救助。

(五)对辖区重度残疾人家庭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生活情况进行排查。各村、居对出现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第一时间报公共管理办开展救助。重点对精神残疾人进行排查,及时做好登记审核工作,查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是否到位。

(六)对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养老机构生活和取暖物资储备、住房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等情况。

六、走访排查方式

(一)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做好全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及“两节”期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老人、留守孤寡老人、孤儿、留守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集中走访、梳理、统计工作,切实履职尽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包保落实到人,实行台账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委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解决走访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二)采取入户走访和电话排查相结合方式。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入户走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切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自身与特殊困难户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不在辖区居住的困难群众,通过电话询问的方式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取暖措施、资金发放情况。对走访排查中发现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特殊困难户,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通过小额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对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的特殊困难户,将情况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低保。

(三)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街面巡查,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做到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河边、车站等重点区域,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发现情况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85号)要求执行。公共管理办(城管口)、公共服务办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同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街道项目建设专班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关注项目工地是否存在流浪乞讨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要统筹安排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及“两节”期间关心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排查工作,调动村支两委和其他工作人员做好走访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身体、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同时做好实时调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按程序向花溪区领导小组报告。

(二)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按照《关于印发<小孟街道村(居)包保调整名单>的通知》,由村、居联系领导、包村(居)干部以及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的,由街道纪工委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当日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要对流浪乞讨人员易滞留点开展巡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发送巡查工作图片,做到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河边、车站、控制房屋等重点区域,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附件:1.各部门、村、居工作职责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85号)重点内容

3.《花溪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及“两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排查情况记录表》

贵阳市花溪区小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6日

(联系人:杨维新,联系电话:18286144765)


附件1:

各部门、村、居工作职责

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1、以村、居为单位,全面梳理辖区特殊困难群体台账;2、按照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困难群众政策保障资金足额发放到位;3、对排查中发现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实施救助;4、统筹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做好生活和取暖物资储备,督促养老机构加强夜间值守和室内巡查,确保在院老人不因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发生意外。会同公共管理办、公共安全办、街道疫情防控专班,从住房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定期巡查和抽查,督促养老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消除风险隐患。

二、公共管理办:1、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同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工作,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协助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机构督促检查,重点排查养老机构住房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3、对走访排查中发现存在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按程序开展帮扶救助。

三、公共安全办:协助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机构督促检查,重点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四、街道疫情防控专班:协助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机构督促检查,重点排查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

五、三江派出所: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同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工作,按要求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六、党政办公室:提醒当天带班领导、值班干部按照要求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收集巡查记录表。

七、项目建设专班: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关注项目工地是否存在流浪乞讨人员。

八、村、居:1、召开村、居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对目前掌握的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委员包保;3、督促包保委员每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包保的困难群体生活物资保障、取暖设备、存在困难等方面进行了解,安排专人汇总走访排查情况记录表,每周四下午5点前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电子图片、留存纸质档);4、全面排查还未掌握的特殊困难群体,按政策、程序落实保障措施;5、对流浪乞讨人员易寄居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填写巡查记录,保存巡查图片;6、辖区有养老机构的村、居,配合做好养老机构督促检查工作。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85号)重点内容

1.市、区(市、县)两级城管、公安部门要加强重点管理区域的救助管理,加大重点区域违法乞讨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级各相关部门在重点区域执行公务时,要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并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分类予以施救:

(1)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被胁迫、诱骗、利用的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人员,可拨打110电话,由110指挥中心通知辖区城管或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其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实施保护性救助。

(2)发现身边无人照料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浪乞讨人员,劝解其在自愿求助的前提下,主动将其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也可拨打110电话,由110指挥中心通知辖区城管或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其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由救助管理机构对其实施帮扶性救助。

(3)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可拨打110电话,由110指挥中心通知属地公安派出所将其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实施特殊性救助。

附件3

花溪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及“两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排查情况记录表

村、居名称:                      走访排查时间:                           

序号

被走访人姓名

走访人姓名

类别

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走访排查情况

被走访人签字

备注

1

2

3

...

填报说明:一、类别:1.低保 2.特困3.孤儿4.困境儿童5.留守孤寡老人7.流浪乞讨人员7.重度残疾人8.养老机构

小孟街道2021年冬季流浪乞讨人员巡查记录表

巡查日期:

巡查人员签字:

序号

巡查时段

巡查路段

巡查及处置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