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溪北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 明确年度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将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溪北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
二、溪北街道垃圾分类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成立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鹏(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福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顺忠(党工委委员、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 刚(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吴洪刚(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成凤(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邵 斌(办事处副主任)
刘 飞(人民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张能源(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彭 庆(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夏俊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张兆琳(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 燕 (机关支部副书记)
谭月儿(党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代积芬(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詹庆波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学连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召菲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丽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莉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雍俊鸿 (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建国 (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 刚 (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安 丽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文 洁(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
周玉莲(溪北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啟发(养牛社区党支部书记)
葛树华(养牛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 旭(吉麟社区党总支书记)
彭志芳(吉麟社区居委会主任)
卢应春(中铁城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组建长效管理办公室
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由夏俊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并调度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调度等相关工作,明确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垃圾分类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志愿服务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督查问责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夏俊石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统计、汇总、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组织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教育组
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范畴,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不断提升党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负责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采取各种形式,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社会进步发展”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党建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3、志愿服务组
负责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村入户,负责协调和指导志愿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群众宣传工作,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责任部门:综治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
负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善,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
5、督查问责组
组 长:罗 刚 街道纪工委书记
成 员:何雪静 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员
负责对溪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监督和检查,对各部门、社区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按程序进行问责。
(三)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
溪北街道各领导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包保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定期深入调度、研究、督查,指导各分管社区居委会所涉及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长效管理措施实施到位,并形成长效;对长效管理中发现的作风不实、整改不力等问题,负责进行“纠错”,并反馈督查问责组进行追责问责。
三、垃圾分类标准
(一)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标准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2019),
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标准。
厨余垃圾:表示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等。
有害垃圾:表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表示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二)收集容器配置标准
按照《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18-2020》要求,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按“四分类”要求分别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桶。
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各单位根据人员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情况,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
按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和《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创建标准要求:
在电梯口、大堂、办公区城、教学区域等每层楼梯处应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室内其他垃圾按每层楼至少1个收集容器标准设置在便于投放、收运的恰当位置。
室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单位人数、投放量合理配备120升投放桶,建议每百人配置一个120升的投放桶,不满百人的按一个桶配置。设有厨房、食堂的单位机构,需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产生量设置厨余垃圾桶,以“不满溢”为标准,建议每百人配置一个120升的厨余垃圾投放桶,不满百人的按一个投放桶配置。无集中供餐的单位须至少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
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所在区域按照相关标准及覆盖范围,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居民小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情况,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按照《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和《贵阳市生活垃投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创建标准要求: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须成对配备,低层住宅按照50-60户设置1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高层住宅按每单元设置1套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有害垃圾设置数量可根据小区大小和实际需求配备,每个小区至少配置一个。
可回收物投放通设置数量根据小区大小和实际需求配备,若有引入智能回收箱则可不设可回收物桶。
二楼及以上不建议设置垃圾桶,逐步实行“撤桶并点”工作,由住户将垃圾收集后投放至一楼的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按尽可能集中的原则,设置在小区出入口、楼道口等附近便于投放和收运的适当位置。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可对已设垃圾池、垃圾站进行升级改造,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集中回收点。
四、具体措施
(一)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
居委会对每家每户居民、商铺、学校、农贸市场、临时摊区等地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引导居民把“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培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大力发挥网格人员、辖区志愿者的作用,反复做好辖区居民及经营户工作,以达到让居民习惯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形成党建引领,居委会、物业、居民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设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有对居民进行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的义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三)严格督查考核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各居委会要定期向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有关情况汇总报区有关部门。并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予以批评、通报及问责处理。
五、工作要求
1、积极深入群众家中宣传,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2、加强同企业、学校、小区物管等社区力量,积极联系动员社会各界和居民骨干、学生踊跃担任垃圾分类指导员,将每个市民、每个家庭都调动起来,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3、辖区内9个居委会(吉麟居委会、养牛居委会、董家堰居委会、上水居委会、石板井居委会、竹林居委会、中铁城居委会、朝阳居委会、溪北居委会)生活垃圾由贵阳京溪生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各居委会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中共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工作委员会
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