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持续开展农房动态监测排查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农村老旧房屋及自建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结合花溪区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围绕“3+1保障”目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杜绝农村居民返回危险房屋居住,切实开展农村老旧房屋安全、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以及农村危房管控情况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和整治台账,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总体目标。
二、巡查对象
本方案排查整治对象为花溪区石板镇辖区内既有农村房屋,其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测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等作为重点对象的房屋安全、农村危房管控,以及自建房隐患房屋等作为巡查重点。
三、组织方式
(一)村居巡查。严格落实《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村居要成立巡查队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巡查小组开展日常巡查自建房屋,主要从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边坡防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构件、围护结构等建筑各部位进行查看并研判,并建立和填写村(居)级巡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收集巡查和问题整改相关照片;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里面对新增或者退出的六类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填报。
(二)镇级抽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到各村(居)开展实地督促、检查、暗访、指导工作,将检查和暗访发现的居住危房、使用危房、影响公共安全、警戒封堵等危房管控不到位问题建立和填写镇级巡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收集巡查和问题整改相关照片,提示村(居)及时整改!
(三)强化问题整治。各村(居)根据巡查情况将存在问题填建立台账表和整改台账,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低收入群体的隐患房屋上报区住建局开展安全等级鉴定(认定),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平台信息共享,及时纳入住房安全保障预警线索,作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年度解危;对不符合危改政策的危房,由各村(居)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限,确保问题整改销号。
四、成立巡查整治工作组
组 长:史青松镇副镇长
副组长:李永吉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罗大文 镇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代 丽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 宇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吴春林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曹正海 合朋村分管委员
王东海 云凹村分管委员
黄 信 花鱼井村分管委员
陈斌隆 昌村分管委员
李启云 摆勺村分管委员
李后胜 羊龙村分管委员
代荣花 街村分管委员
吴洪芦 荻村分管委员
罗玉平 盖冗村分管委员
吴一波 茨凹村分管委员
李良信 镇山村分管委员
张正英 街道社区居委会分管委员
刘白惠 第二社区居委会分管委员
张婷婷 第三社区居委会分管委员
工作组办公室下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巡查整治及日常工作调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动态监测整治是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要制订相应的农村住房动态巡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建立排查台账,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开展和工作实效。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村(居)要对照工作内容和目标,迅速开展巡查,认真分析研判。对于对各级各类督查、暗访,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因户施策,制定有效的整治措施,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有前后对比图片,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
(三)加强督查督办。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适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巡查、督导,并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向党委、镇政府作专题汇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形式主义、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报请上级问责。
石板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