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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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机关党支部、贵州省汽车流通协会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花组通字〔202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最坚定决心、最有力举措、最过硬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强省会”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各党支部要对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紧扣会议主题,作出具体安排,以良好的作风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二、方法步骤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定》《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中全会精神的决定》《中国共产党贵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中国共产党贵阳市花溪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等文件和辅导材料,要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党员的实际情况,有侧重、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四)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五)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被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和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倡导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指导

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谈心谈话、撰写材料、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报镇党委审核。

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将以下会议准备资料交镇党政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开会。一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议程;二是党支部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落实情况报告;三是党支部2021年度述职报告(党支部委员会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四是党支部2021年度个人发言材料(支委成员);五是党支部、支委成员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及整改清单;六是党支部2021年度查摆情况报告。

会后三天内请将集中学习材料学习记录、照片、集中学习签到册,谈心谈话记录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召开会议记录及签到册,整改落实清单与方案交到党政办处。

中共花溪区石板镇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