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清溪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花溪区清溪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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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清溪街道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清溪街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清溪街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内法规,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工作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学法用法,通过党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在街道公众号上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组织机关干部通过“法宣在线”学法平台开展网上学法考法。三是严格廉洁自律。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信奉法律红线。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清溪街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党工委全面指导清溪街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街道党工委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重要工作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增强街道法制力量,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坚持依法决策

清溪街道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严格执政。一是与贵州云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咨询服务合同(2023年10月后为贵州黔法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对街道重要事项决策、重大案件办理、重大处突、签订重要合同协议、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出谋划策,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工作的规范性,确保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司法所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具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公示内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清溪街道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大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各项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积极推广普法教育宣传

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依据街道职能,以“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利用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公益广告、新媒体平台等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做好街道、村(社区)、青少年、企业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2023年以来,清溪街道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宣传和学习活动29次,直接受众32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素养。

(五)创新平安建设模式

一是“五治融合”格局不断优化。以“1+5+N”工作模式,建立“五治”(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辖区各村(社区)通过村(居)民大会,制定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通过审核和备案,以村(居)民自治的形式对群众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积极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全面成立村(社区)巡防队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等自治队伍,开展夜间社会治安巡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开展村(居)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中来。广泛开展群众说事、百姓议事等活动,通过坝坝会、村(居)民大会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村居管理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起到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作用。清溪街道通过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把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居(村),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全到位,确保人员不漏管、不失控,做到人员管控全到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终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并取得了显著成绩,2023年,清溪街道南溪苑社区综治中心获全省“枫桥式综治中心”荣誉称号。

二是信访积案不断化解。按照“三有六统一”建强信访工作阵地,紧盯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省、市、区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制度,全力开展包保化解工作,确保辖区信访秩序稳定和谐,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2023年化解信访疑难积案1件,化解老旧厂矿历史遗留问题1个,各类常规信访案件均及时办理。

三是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清溪街道通过强化群防群治,共建共治共享,联合辖区派出所,在辖区广泛发动各村(社区)巡防队、村(社区)“两委”人员、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小区物业保安、学校、企业等力量,共同参与巡查巡逻工作中,形成有效联动,形成群防群治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手段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攻坚工作,在辖区重要道路、小区出入口、治安岗亭、重点场所安装爆闪警示灯,为参与巡逻的各方人员配备了肩灯,部分有条件的巡逻队伍自行配备了巡逻车、防刺服、防爆叉、头盔、警棍、强光手电等装备,大大提高了小区的“见警率”和物防水平;结合治安监控网络和“平安黔哨”工程的建设,辖区派出所通过治安监控摄像头对辖区重点场所进行视频巡查,如发现存在治安隐患则立刻就近调度街道现有的群防群治力量对薄弱点位进行补强。最终实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新格局,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六)推动网格服务管理现代化

一是用好数据平台。充分利用“贵州省网格化系统”,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或合力稳控。通过网格员、联户长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工作,实现矛盾纠纷排查清仓见底,充分暴露矛盾纠纷问题,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到位。利用“贵州省网格化系统”实现案件流转处置及合力稳控,实现矛盾纠纷案件“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对特殊案件制定“一案一策,一事一议”化解工作方案,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全到位;二是网格作用成效不断显现。完善健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成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一张网”为抓手,以“十联户”为主体,实现辖区网格队伍建设专职化、工作机制联动化、服务管理一体化、数据信息共享化,促进“多网合一、赋能增效”。通过开展“强网行动”将网格化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各行各业,不断拓展网格化工作深度和广度,开创网格化工作新格局。目前,街道划分网格57个,配备专职网格员47名,发动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安全生产、垃圾分类、农村“五治”等各项工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2023年清溪街道南溪苑社区获得全市网格化先进单位称号。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辖区未开发区域较多,城市化开发过程中面临较多依法行政风险和行政诉讼风险,辖区老旧厂矿较多,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相关依据难以溯及;二是社会治理和服务还需进一步精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街道辖区公益性阵地及公益性服务不能及时满足群众需求,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群体大、领域广,化解和维稳难度较大;三是辖区地处城乡接合部,在建项目多、人员复杂,分散小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治安技术防范存在短板。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推广“1+5+N”模式,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联合多部门强化防控和整治风险隐患,对存在问题再梳理,对工作措施再优化,改进工作思路,推动问题解决。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层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及反邪教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上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维护好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持续强化沟通协作,以平安花溪建设和法学会工作站的建设和运行为基础,加强同区级职能部门的联络,争取区级职能部门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共同推进清溪街道法治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深化“强网行动”,进一步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触角,织密群众工作网络,持续提升群防群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