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街道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清溪街道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来源: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字号:[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20〕19号)精神以及《花溪区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深入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要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维护和巩固我区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把我区民族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为载体,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创建,到2021年底达到“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标准,使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全面完成“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街道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各村居上下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

(二)建立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形成民族事务治理新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模式,推动民族事务网格化管理,提升服务各族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积极主动排查和调处民族矛盾纠纷,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预警机制、重大事件处理机制,联动推进民族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落实。

(四)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全面贯彻落实示范创建的工作要求,创新创建活动的载体和方式,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模式,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商业街区)等,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牢牢扎根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法律法规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在街道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2.深入开展“五个认同”教育。将“五个认同”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知道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清楚认识中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华文明和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3.在街道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形成与历史文化传统相承接、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新民俗。利用苗族“四月八”、布依族“六月六”等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民族传统教育,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

(三)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

5.丰富宣传教育形式。依托苗族“四月八”、布依族“六月六”等民族传统节日、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周等,举办图片展、文艺演出等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文化活动,打造实体化、大众化、人文化的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心入脑。

6.做好网上民族领域舆情工作。加强网络涉民族因素舆情监测,建好网上各民族共有家园。根据《花溪区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发挥民族宗教网络舆情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相关舆情预警、发现、研判和处置工作。

(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7.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学互助交流活动,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持续深化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推动逐步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

8.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设立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使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生活。

(五)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9.全面贯彻落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适时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0.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加强民族关系分析研判,依法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各种民族矛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和管理能力。

11.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7月)

全面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创建工作,街道按照花溪区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对照区测评指标责任清单,细化目标、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月—12月)

街道要按照《花溪区清溪街道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测评指标责任分解表》(见附件2)明确的工作任务,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3月)

认真梳理总结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创建工作成效不明显积极进行整改。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1年4月—8月)

按照创建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做好实地考核、满意度测评和综合评审的准备,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清溪街道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中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资源整合。街道各部门要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分工合作、各尽其责的原则,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和测评指标,安排创建工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统筹调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收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同时,加强对创建工作业务指导,共同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四)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清溪街道开展“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