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坪镇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麦坪镇2025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来源:麦坪镇人民政府 字号:[ ]

为了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迅速、妥善、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以火源管理为中心,加强重点火险区域的综合治理,加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力度,认真做好预防和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林区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保障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镇森林防火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凡我镇发生森林火情、火警、火灾,要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首先由涉及村负责组织扑救。

(四)快速反应,及时调动。发现火情后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重点时段

具体指春节、清明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日期间以及临时安排的重点时段。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完成,我镇特成立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善后处置组。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及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

镇森防指挥部

指挥长:禹  易(镇党委书记)

雷红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专职指挥长:梅培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长:周  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洋(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罗  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杜勃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佩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麻玲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治平(麦坪派出所所长)

朱国林(镇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各部门工作人员、派出所、卫生院、各村支书主任。

工作职责:贯彻和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修改和完善我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农办,由梅培树担任办公室主任,曹顺权担任副主任,镇党政办全体同志及林业站全体同志为联络员。

职责:(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信息上报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2)调集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接收、汇总、分析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二)前线防火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的职责

根据预案启动需要,防火指挥部要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防火指挥部及扑火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工作宣传组、案件处置组、巡查问责工作组,主要组成及职责是:

1、应急处置组:

组  长:    禹  易(镇党委书记)

雷红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专职副组长:梅培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周  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洋(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罗佩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麻玲源(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杜勃峰(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罗  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治平(镇党委委员、麦坪派出所所长)

朱国林(镇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各部门男干部、城管队员、各村应急处置队员。

职    责:组长、专职副组长负责统筹调配全镇力量和资源,处置应对各村突发情况及火情,原则上按照包村原则,各科级干部对各村的火情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麻玲源

成  员:周小凤

陆恒琦

张  婷

职  责: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等物质供应和通信联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运输。

3、防火物资保障组:

组  长:梅培树

副组长:曹顺权

吴  超

成  员:宋小飞

曾正勇

杨  冰

李朝燕

职  责:建立物资台账,清点、配备完善并管理好森防应急物资,落实专人保管,在发生森林火情火警时,第一时间打开库房,确保随时需要随时提供。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杜勃峰

副 组 长:尚亚平

白  刚

成    员:卫生院全体人员

职    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伤员救治急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5、政策宣传组:

组    长:梅培树

麻玲源

成    员:曹顺权、付佳、吴超、朱芳俊

职    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大力宣传报道森林防火工作。

6、案件调查组

组    长:陈治平 

成    员:派出所民警

职    责:火灾发生后,调查取证,查找火源,找出火情原因,控制嫌疑人,维护火灾救援现场秩序稳定。

7、追责问责组:

组    长:罗佩林

成    员:顾剑丹

职    责:对森林防火工作推诿扯皮,流于形式,不落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工作不力等造成影响的,从严问责处理。

五、应急响应原则及应对

森林防火应急响应分四级,预警机制分四级,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等级,经单位应急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或解除。

(一)IV级响应

每年进入10月1日至此年5月30日,进入10月1日起,适时根据气候情况发布森林防火蓝色预警后,启动IV级响应。IV级预警启动后,镇森防办及时对年度森林防火方案、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排查清点补充应急队伍,做好森防物资检修与补充,村护林员开始巡山,做好年度森林防火准备。

(二)Ⅲ级响应

根据区级发布的森林防火预警信息,森林火险等级达到三级,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启动Ⅲ级响应。Ⅲ级预警启动后,各村完善森防卡点设置,安排人员全天候值守,护林员加强巡山,镇村两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员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II级响应

根据区级发布的森林房后预警信息,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四级,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启动II级响应。II级预警启动后,各村森防卡点加强值守,护林员加强巡山,镇村两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分别在镇村指定地点集中食宿管理,村干部不得离开本村辖区,所有镇干部不得离开花溪区行政辖区,随时做好处置火警火情准备。

(四)I级响应

森林火险等级达到五级以上,或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警火情,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启动后,所有乡村应急队员集中食宿、加强卡点设置、巡山。镇村所有干部不得离开镇村辖区(包括晚上),各工作组清点本组人员在岗情况,随时做好处置火警火情火灾准备。发生火警火情的,按火情、火警、火灾处置办法进行处置,直至火情扑灭,响应解除。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处置原则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灾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火情形势以及紧急会商结果,预案按火情、火警、火灾处置办法分级处置。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请示指挥长同意后做出最后决定。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工作组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3、在火灾现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幼及不宜扑火人员上山扑火,严防群死群伤,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二)火情、火警、火灾处置办法

1、火情处置:发生火情后,由涉及村的支书或主任立即组织不少于10人的村干部、应急扑火队员赶赴现场扑救,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火情扑灭,要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森防指挥部按信息报送制度逐级上报;如果火势蔓延上升为火警,要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2、火警处置:发生火警后,由涉及村的支书或主任立即组织不少于20人村组干部、应急扑火队员、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救,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村请求支援后,要立即组织镇应急扑火队员带上灭火工具赶赴现场,迅速掌握现场基本情况向副指挥长汇报火势情况,组织镇扑火队员和村扑火队员、村干部开展扑火。如果火警扑灭,要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火势蔓延上升为火灾,由副指挥长到现场迅速掌握情况请示指挥长后,决定成立前线防火指挥部及其工作组。

3、火灾处置:发生火警后,副指挥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火势情况请示指挥长后指派前线防火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支援。

(三)火场清理

火灾扑灭后,由村安排指定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看管,严防死灰复燃,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派人复核后,确定余火全部熄灭后,看守人员方能撤离现场。 
  七、火灾的善后处理

1、火灾扑灭后,镇村两级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加强对各村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重点林区、坟区悬挂宣传横幅。 

八、纪律要求

在森林防火期间,各村、镇属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部调动,为保证政令畅通,特作如下纪律要求:

(一)镇指挥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后,应维护各种扑火器材装备,随时投入使用。

(二)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主要领导、护林员、扑火队人员必须24小时通讯畅通,在高森林火险天气,一律不得休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

(三)凡通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命令或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麦坪镇行政村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细表》

麦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