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孟关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深化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孟关乡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总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主线,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目标,坚持创建提升为民,创建提升利民,创建提升惠民,创建提升靠民,着力抓好城市环境、交通秩序、市民素质、文明引导等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形成共建共享、常态长效的文明创建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孟关乡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常态长效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孟关乡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常态化,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村(居)、乡属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常态化的决策部署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环境常态长效管理
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一是加强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加强主次干道、集镇等重要点位的清扫力度及背街小巷保洁频次,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烟头、塑料袋、白色垃圾等。二是增加机械作业频次,针对主次干道、集镇等重要点位,保障道路全面洗扫,标线彻底冲洗,确保道路亮坎、亮线。白班错峰机扫、洒水降尘,确保路面无扬尘;清晨提前清运生活垃圾,保障早高峰垃圾不满溢。夜间延长垃圾清运时间,确保垃圾不落地。
牵头单位:乡卫计办
责任单位:京溪公司
2.加大“门前三包”整治。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巡查机制,定期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行动,以各村(居)为主体,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并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动群众参与监管,重点抓好“门前三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进行全面监管,对长期多次不履行责任的要严管重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由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牵头,市场监管局、各村(居)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原有的基础上打造“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示范街,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门前三包”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各村居
3.加大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一是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强“空档期”管理,采取错时上班、轮班巡查、重点蹲守等方式,针对早晚市等流动摊点聚集时段以及中心农贸市场等周边地段进行重点整治,严格规范沿街商户店内经营行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售卖。二是提高管理力量巡逻频率,发现流动摊点及时进行劝阻,敦促当事人进入市场或者临时便民服务点经营,对拒不执行对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三是继续推进城警联动工作,值守碧桂园、孟关大道等重要路段,加大对人行道违停车辆的管理执法、市容市貌日常管控、检查期间的保障任务。
牵头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各村(居)
4.加强野广告和不雅广告清理。一是加强野广告整治力度,京溪公司、各村(居)要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野广告整治力度,加大对区域内野广告、违法广告、不雅广告的监督力度。同时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注重源头治理,要开展联合整治,对制造、散发野广告的企业、培训机构、个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二是加大不雅医疗广告整治,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关审批医疗广告,从形式内容上给予规范,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广告有不雅内容的要严格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大街面不雅医疗广告整治力度,杜绝连片出现不雅医疗广告。
牵头单位:卫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社会事务办、乡派出所、京溪公司
5.提升集镇道路及绿化管护。加大集镇道路维修维护及提升改造力度。一是加强绿化景观维护,及时对缺失的道路绿化带、等绿化设施进行补植补种。二是对公共空间形象宣传物等设施进行维护整修。三是及时维修和更换破损的道牙、绿化隔离带以及建筑工地围挡。五是统筹设计制作的公益广告内容,加大日常维护力度,对破损、陈旧、脏污、错漏的公益广告及时进行修复、清洁、更换。
牵头单位:文化站、城镇管理办公室、生态保护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
6.建立重点点位严管制度。交管部门、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大对集镇中心的占道经营、卫生秩序、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占道停车、乱闯信号灯、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乱穿乱行、出租车公交车随意上下客、“摩的”违停侯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强对严管点位的卫生死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基础设施和宣传氛围等问题巡查力度。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且无被侵占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不文明养宠、无农民工扎堆聚集待工现象。
牵头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区交管分局孟关组
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加强交通秩序常态长效管理
1.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一是辖区主要干道以外的路段要按照应划尽划、分时段停车的原则,科学规划停车线,推进智能交通引导,提高辖区道路通行和承载能力。二是加强背街小巷和小区停车位(线)施划,设立指示标志,完善主次干道停车引导标识,充分利用社会停车场资源疏导车辆停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三是合规划定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区域,规范人行道、背街小巷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在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严重路段,通过道牙改造、安装地杆等方式进行规范。
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孟关组
责任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村(居)
2.加大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交管部门要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进一步加大车行道和人行道占道停车、乱闯信号灯、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乱穿乱行、出租车公交车随意上下客、“摩的”违停侯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严格处罚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二是在确保主次干道整治力度的前提下,重点整治车站、广场、校园、景区景点周边等重要公共区域的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环境畅通有序。三是进一步加大文明交通引导,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常态安排文明交通引导员及绿丝带志愿者开展文明引导活动。
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孟关组
责任单位:文化站、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乡团委、各村(居)
3.加强交通设施管理。一是加强交通标牌标线的设置和施划,针对城区部分路段存在的标牌、标线模糊不清的问题,开展排查梳理,进行补划、补设。二是在增加隔离护栏或交通信号灯能大幅改善交通缓堵或车辆、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路段,要设置相应设施,进一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优化人行横道设置,引入技防引导措施,增设红外感应交通安全语音提示桩至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景区重要路口,警示驾驶员礼让行人,提醒行人注意安全,约束乱穿乱行行为。
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孟关组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居)
4.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一是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监控设备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抓拍,并实施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主动礼让斑马线,积极探索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抵扣”交通违章处罚的机制。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车站站台等重要部位的路口斑马线上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活动,设置温馨提示牌等措施引导市民文明有序过斑马线,避免出现人车争行情况,保障路口交通秩序正常有序。
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孟关组
责任单位:乡团委,各村(居)
(三)持续开展点位常态长效管理
1.加大农贸市场管理力度。一是加大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和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和购物环境,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的管理水平,对消防、检测、给排水、食品安全等各类设施进行完善,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活禽销售治理力度,做到市场标准统一、分区合理、功能齐全,确保市场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确保临时摊区(缓冲区域)定时定点经营、管理规范。三是加大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管理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外部环境,有效利用市场空闲摊位引导场外占道摊点入场规范经营,合理规划市场外部停车区域,杜绝乱停乱放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四是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在大提升行动期间有计划的升级改造老旧农贸市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孟关村、沙坡村
2.加大背街小巷整治力度。一是加大背街小巷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反弹回潮现象的集中整治力度,深入推进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打造“干净整洁、设施完善、秩序井然、环境舒适、生活便捷”的背街小巷。二是持续加大背街小巷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对路面破损、排水不畅、化粪池堵塞、环卫、绿化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修复。三是进一步加大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和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管理责任,开展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发动村居的力量常态化参与整治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加大清运人员和设备的投入,确保城区不出现大面积垃圾积存、垃圾裸露现象。
牵头单位:卫计办
责任单位:京溪公司、各村(居)
3.加强教育机构管理。加强教育机构管理力度,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中小学校显著位置有学生守则的展示,对标设置有公益广告,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校园周边无网吧、游戏机室、歌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二是加大对花溪第五中学、孟关中心完小、等校园周边等重要公共区域的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良好的校园周边环
境。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教师应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规范收费管理,定期传达学习国家重大教育法规政策,要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公益广告,办学场所环境符合安全条件。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文化站、各村(居)
4.加强辖区环境卫生与秩序管理。一是重点加强进出集镇道路沿线、周边及各行政村(居)周边的环境卫生与秩序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集镇以外的村(居)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水平,公共场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无违章停车现象。到村(居)的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面源污染现象。二是乡综合文化站正常向居民开放,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的设备条件。在显著位置宣传刊播公益广告。三是加强对村民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卫生习惯引导教育,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将环卫保洁自治纳入村规民约并有效落实,实现全域全天候卫生保洁,逐步提高村民文明卫生意识。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卫计办、文化站
责任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各村(居)
5.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一是加强对辖区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督促。对集镇周边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整治,各建筑工地要规范设置建筑工地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对破损、脏污的围挡要及时进行修复和清洗。二是所有建筑工地围挡必须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内容,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三是做到文明施工,工地进出口整洁有序,路面硬化,有冲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滴漏抛洒和施工扰民现象发生。加强建筑垃圾及建筑工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清运时实行100%密闭运输,杜绝随意堆放现象。四是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必须做到密闭运输,杜绝渣土洒漏现象出现。
牵头单位:村镇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6.加强宾馆饭店管理。一是督促各宾馆饭店要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水平,确保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场所有公示栏、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设有禁烟标识。二是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三是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四是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味”等温馨提示,在营业场所点餐区域(收银台)、餐桌(大厅、包厢)设置提示牌。五是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3处以上。
牵头单位:文化站、区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
责任单位:卫计办、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村(居)
7.加强超市管理。一是提升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水平,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建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处理、反馈记录完整。二是在入口地面规范设置“一米线”提示标识,引导市民文明排队。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维护规范,无破损、毁坏,灭火器材在有效期限内,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三是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文明如厕宣传提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大型商场设有符合要求的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
责任单位: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卫计办、消防办,各村(居)
8.加强窗口单位管理。一是规范政务大厅、银行网点、营业厅等窗口单位的综合管理。规范设置“一米线”、叫号系统,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设有文明引导员。无障碍设施健全,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二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规范服务。
责任单位:文化站、社事办、社保所、各村(居)
(四)广泛开展文明素质教育活动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礼仪礼节,组织开展群众性礼仪礼节实践活动和公民道德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市民文明手册”“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资料,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二是大力倡导文明养犬之风,针对备受市民诟病的遛狗不拴绳、犬只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通过在住宅区,商场、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处罚等措施,纠正养犬人不文明、不规范养犬行为。设置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养犬户集中的公共场所和地段进行执法巡查,针对无主流浪犬只,加强执法力度。三是大力倡导文明乡风、淳朴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四是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之风,深化“文明餐桌”行动,运用多形式进行“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拒食野味”等宣传提示。五是大力倡导节约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牵头单位:文化站、生态保护站、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乡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党政办、区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乡妇联、社事办、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各村(居)
(五)推动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大提升
一是交管部门继续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员上岗开展引导工作,各村(居)要组织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文明引导员在辖区各主要路段开展文明引导活动。二是孟关乡共青团委牵头与交管部门配合组建孟关乡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文明引导行动。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力量,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宣传、“随手拍”文明监督、“爱我孟关”文明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区交管分局孟关组
责任单位:乡团委、各村(居)
(六)持续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评选命名一批诚信示范先进。二是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新闻媒体通过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在全区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建立交通路口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探索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前端抓拍设备、电子大屏、文明交通教育体验亭等设施,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由前端抓拍设备进行抓拍,同步通过电子大屏进行曝光,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档案挂钩。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孟关分局、孟关法院、生态环境保护站、农业服务中心、卫计办、社事办、乡派出所,区交管分局孟关组、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村(居)
四、工作机制
(一)持续落实乡领导包保责任制。继续落实乡领导包保责任制,定期调度、研究、督查,指包保、联系村(居)所涉及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促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制的落实;对创建工作常态化中发现作风不实、整改不力等问题,负责进行“纠错”,并反馈领导小组进行追责问责;负责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确保所包保单位涉及创建整改项目达标。
(二)开展常态化督查。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文指挥部工作的部署要求,乡督查组继续做好对各村(居)、各部门常态化工作督查,督查情况通过整改令、督办令、问责令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按时整改。坚持把创建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同步奖惩,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推动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网格化管理联动机制。各村(居)要加强创文工作网格化管理,按照创文点位责任表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网格员身上,促进问题发现整改,同时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确保问题有效整改,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完善奖惩机制。依据《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奖惩办法(试行)》,结合孟关乡实际,对年度复查测评、模拟测评、月度测评、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综合考核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鼓励激励,对每月实地点位测评靠后,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达标、未及时有效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影响全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五)完善全民创建机制。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市民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活动,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实现人人都是文明形象,个个都是创建力量的全民参与局面。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群众身边的志愿者队伍,持续开展“碧水蓝天”巡河、爱国卫生行动、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感召更多市民以志愿者身份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文明行为自律意识。积极开展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学习宣传践行活动,充分发挥村(居)及所辖组基层工作的优势,有效调动广大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市民争做文明有礼孟关人。
(六)完善宣传机制。对我乡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文明创建永不停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文化站负责广泛在新媒体等平台上开展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宣传;孟关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告村(居)负责更新更换破损建筑围挡公益广告,新增公益广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文化站负责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管理工作,设置相关的公益广告,更新更换破损的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各村(居)、各相关部门等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高杆、LED广告牌、墙体围挡等广告资源,在人员流动性大的区域悬挂与大行动有关的公益广告牌;社事办要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管理宣传;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利用赶集日及人流量大的地段,开展大行动宣传;各村(居)要将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大行动宣传活动进小区、进院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创建工作列入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长效管理模式。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创建任务,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强化督促落实。乡创文指挥部专项督查组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制定常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对在孟关乡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影响创文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孟关乡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