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部署的重点(中心)工作,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任务落实为总要求,通过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部门会商、集体决策、协调服务、跟踪问效五项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重点(中心)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机制。
二、机制体系
(一)信息沟通
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在参加上级关于重点(中心)工作的会议或收到上级关于重点(中心)工作的安排后,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提请纳入街道重点(中心)工作范畴;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拟写办事处落实重点(中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人员数量、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内容,分发协作配合部门分管领导征求意见(微信征求需保留分管领导回复截图、纸质档征求需要分管领导签收)。
(二)部门会商
协作配合部门收到牵头部门征求意见时,结合部门实际,组织部门干部认真分析,按时限要求反馈部门意见(微信反馈需保留回复截图、纸质档反馈需要牵头部门分管领导签收)。
(三)集体决策
牵头部门在收集配合部门反馈意见并充分修改后,提请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主要领导,召开党工委或办事处相关会议,按程序审议工作实施方案;经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牵头部门审签文件,党政办统一按照签发红头套头下发;文件下发后,牵头部门通知配合部门督促涉及人员按时、按要求认真履职;如遇配合人员合理原因或临时性工作原因不能履职时,由当事人向配合部门分管领导申请,经配合部门分管领导向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备案后,由配合部门分管领导调配本部门人员进行调换,调换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四)协调服务
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由牵头部门负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跟踪问效
牵头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对各部门重点(中心)协调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和配合部门分管领导共同处置,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同时,街道纪工委和办事处督查工作组根据工作职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进行全办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中心分管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本部门、中心涉及人员服从牵头部门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加强沟通联系
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管领导要加强沟通联系,对于推进重点(中心)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机制漏洞积极会商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研究解决,确保及时补齐短板,不留死角。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发现问题置之不理,造成工作被动或引起负面影响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构成违纪的,由街道纪工委根据相关党纪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