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结合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网格员开展走访入户、排查上报等工作时,通过主题宣传、文明引导等方式,加强网格员参与垃圾分类。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花溪区9个乡(镇)、4个街道共计530个网格。
三、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网格全覆盖”的原则,通过普遍宣传,提高全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可度、参与度,为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源头治理的良好社会目标。
四、工作任务
(一)管理职责分工。
根据花溪区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宣传工作实际需要,区综治中心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二)网格员工作职责。
1.在网格内宣贯国家、省、市、区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
2.在网格内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文明引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范围。对网格内全体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知识宣传,确保宣传到户。
(二)宣传方式。网格员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时时提醒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标语横幅、宣传海报、宣传公示栏等资源,积极宣传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分发到户,实现宣传“入网格、进家庭”;三是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村居的各种节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的宣传。
(三)完成时限。各乡(镇、街道)网格员应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对网格内全部居民的入户宣传。
六、考核督办
(一)考核主体。
各乡(镇、街道)负责考核辖区内网格员工作完成情况,区综治中心负责汇总各乡(镇、街道)考核情况并报区垃圾分类专班。
(二)计分方法。
满分100分,按照入户数÷网格内总户数×100=得分的方法计算考核得分。
(三)考核方式。
采取年度考核方式,各乡(镇、街道)制定网格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并报区综治中心,区综治中心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确认。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员续聘、辞退、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