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高

姓名:刘明高

职务:高坡苗族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明高同志,男,苗族,1968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高坡苗族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领导分工

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方面工作,作为党委委员联系党务公开、党务政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志愿服务、退役军人等工作,对分管联系工作的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