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10:23   来源:区发改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A221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598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核心,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早公开”原则,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4条,公开内容覆盖政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重点围绕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价格监测、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核心板块,系统梳理、分类发布信息,做到内容详实、要素齐全、更新及时,构建起全面、精准、可追溯的主动公开信息体系,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为群众办事、企业经营提供清晰指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接收相关申请26件,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法定程序完成办理答复,办结率、规范答复率均达100%。为筑牢依申请公开工作法治防线,提升答复工作专业化水平,我局将法治审核融入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由法律顾问团队对申请事项的法律适用、佐证材料完整性、答复文书表述规范性进行全面研判和严格校验,逐条审核答复初稿,提出专业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管理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基础,严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对拟公开信息实施“保密审查+内容审核”双重把关,重点核查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审核内容表述、数据引用、政策解读是否准确无误,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全年未发生信息错漏、泄密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与运营管理。明确专人承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收集、编辑、上传、更新,定期开展平台发布信息自查,重点排查涉密涉敏信息、表述错误、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空白等问题,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排查,围绕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平台运行、办理流程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信息分类与呈现不够清晰。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优化信息编排与分类标注。由各业务科室依据核心职能(如发展规划、价格监测等)对拟公开信息进行精细化分类和标签化处理,确保在发布环节精准归类。同步在发布时提供简明扼要的“关键点摘要”,提升信息可读性与获取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复议其他结果说明:收到一件行政复议,因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经协商,复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