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05 14:37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将军路94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105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助力花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聚焦市场监管核心职能,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本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8条,主要涵盖五大类内容: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介绍我局基本情况;二是政策文件类信息,重点公开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等,帮助市场主体及群众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三是政务服务类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理依据、流程及结果,包括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等高频事项办理情况,全年相关信息19条;四是监督执法类信息,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具有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公示监督执法及处罚信息108条;五是财政及采购类信息,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发布政府采购意向、中标结果等信息3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内容和形式审查,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核、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等流程,填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表》,严防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外泄,切实做到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全链条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信息更新。认真维护、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由我局负责的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政务服务”“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栏目,严格按要求与时限开展更新维护;二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市场监管政策解读、监管动态、消费提示等信息,内容涵盖“三品一特”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为民办实事等民生关切领域,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工作动态、消费提示、提醒告诫、注意事项、典型案例等内容289篇,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5962。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清晰界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范畴与职责,切实做好部门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严格对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维与管理事宜,明确政府信息接收、审批、流转、提醒等内部处理流程,从人员、流程等多方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筑牢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8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我局将在2026年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开展。二是提升队伍建设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有关培训与学习,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程序及申请回复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区长信箱等答复质量,保障及时稳妥回复申请。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自查管理。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定期组织对信息门户网站、公众号上已公开的信息开展自查,确保及时发现整改错敏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