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4:55   来源: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发布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综治中心3楼(锦花溪7栋2楼),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8233)。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以来,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锚定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对标《条例》各项规定细化落实举措。聚焦退役军人关切的政策解读、服务流程、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与义务,着力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内容的精准度与时效性。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得到显著优化,切实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要求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责清单、财政资金等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政策性文件3条,工作动态1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具体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事宜,负责政府网站责任栏目维护,牵头组织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同时,严格遵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逐项开展细致全面的保密审查,切实做到 “先审查、后公开”,从源头上杜绝泄密风险,保障全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 原则,对拟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各类信息,逐字逐句开展严谨细致的校对审核,重点核查内容的准确性、表述的规范性和发布的时效性。同时,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时上传新出台的政策举措、工作进展等内容,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表现在 2025 年全年公开信息数量相较往年有明显降低,信息主动公开的频次、体量未达预期,信息供给的充足性和及时性不足。同时公开信息质量仍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内容详实度不够,表述存在模糊笼统的情况,未能清晰、全面、准确地呈现关键信息,公众难以快速抓取有效内容,直接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和政务服务的体验感。

改进措施:一是抓数量,全面梳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各类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频次和体量要求,压实各环节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公开信息数量回归合理水平,保障信息供给的充足性。二是抓质量,完善信息公开质量审核规范,明确公开信息的核心要素、表述标准和审核流程,从内容准确性、逻辑清晰度、信息详实度等多维度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围绕公众实际需求优化信息内容,突出关键信息、细化核心内容,杜绝内容空泛、表述模糊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