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6-01-23 17:34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溪区行政办公大楼B502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73252)

一、总体情况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文旅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主动适配新形势下文旅行业发展与政务服务的新任务,锚定文旅活区战略核心目标,在信息发布环节严把政治导向与内容质量关,严格落实审批流程与责任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切实以政务信息公开赋能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63条;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了推文1190条,其中“花溪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565条、“贵阳市花溪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220条、“贵阳市花溪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发布405条。相较于2024年,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频次,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知情权。

2.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处理各类申请,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25年,我局共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压实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推进、办公室专人专职负责的三级责任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全流程审核规范,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制度,同步落实专人初校、科室复核、领导核签的“三校”流程,形成“审校分离、层层把关”的闭环管理模式。聚焦信息采编、报送、发布、涉密甄别等关键环节,逐一明确审核要点与责任清单,确保公开信息导向正确、内容详实、数据精准,且全程严守保密管理相关规定。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全流程管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创新采用长期公开、定期更新、动态增补相结合的发布模式,及时精准公开文旅领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惠民举措等重点内容。同时,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与功能升级,着力提升平台的稳定性、便捷性与交互性,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以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为核心,严格落细落实信息发布脱密审查前置机制与“三审三校”全流程把关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多重核验。2025年全年未发生相关违规问题,监督保障机制运行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契合度不够,对文旅领域重点民生事项、高频咨询事项的信息梳理和公开不够全面细致,未能充分满足公众个性化信息需求。

2.公开资讯创新性不足:虽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了资讯内容,但形式仍较为单一,多以文字简讯为主,缺乏图文并茂、视频宣传、漫画等生动直观的形式,文旅宣传创新性效果未能达到最佳。

3.公开平台互动性有待加强:各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公众留言咨询的回复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未能形成良好的双向互动沟通机制。

(二)改进情况

1.聚焦需求优化公开内容:深入开展公众信息需求调研,梳理文旅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公开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如文旅审批听证公告、旅游服务保障、文化活动安排等,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实用性。

2.丰富形式提升资讯质效:创新资讯宣传形式,除传统文字解读外,在发布文旅推文时融入图解、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资讯内容,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3.强化互动畅通沟通渠道:优化公开平台互动功能,建立健全公众留言咨询处理机制,明确回复时限和标准,确保公众留言“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