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4:24   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含六个部分:即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花溪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云上小区东侧30米三楼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79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责任、明确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扎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5年,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共51条,其中,花溪区空气质量信息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条,政策文件2条,动态类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分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分局由综合科及时维护和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内容,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分局开设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8个栏目,做好每个栏目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分局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对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与明确,严格限定公开范围,确保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均经过严谨规范的审核流程,从而在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质量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