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2:24   来源:花溪区民政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公布花溪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民政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霞晖路175号;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518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花溪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主责主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聚焦民政核心职能,精准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高龄补贴等群众关切领域,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资金发放、项目进展等信息。

2025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社会救助24条、救助资金管理12条、财政资金4条、养老服务13条、招标投标信息40条、通知公告13条、权责清单2条、行政区划2条、常见问题知识库4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16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其中1件因办理流程衔接不顺畅、时限把控不到位,未能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引发行政复议,后续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及答复工作;另1件按期规范办结,整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统筹,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政务网站的建设与运维工作,全面统筹规划并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安排专人专职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补充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精准无误、重点鲜明。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化,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提升检索便捷性。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及时转发权威政策解读、发布民生服务信息,增强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科室与具体责任人,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与自查自纠,确保工作推进有序。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学习《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政策规范,全面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畅通公众监督与投诉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与关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时效性不足方面,存在部分申请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的情况。具体表现为个别申请件办理流程衔接不够顺畅,对办理时限的把控不够严格,未能及时回应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政务公开服务的体验感。

针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性不足问题,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时限意识,同时定期自查整改,确保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