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9:30   来源:花溪区住建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以深化政务公开为目标,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一)信息公开成效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21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4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72条。公开内容覆盖政策执行、服务动态和项目推进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6件,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答复。在受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三)信息管理与安全

我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负责信息的归档、审核与发布。通过建立信息审查机制,重点强化对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杜绝信息泄漏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

为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从整理到发布全流程把控,确保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化、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具体指导,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全面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6

0

0

0

0

0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9

0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4

0

0

0

0

0

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1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有欠缺,未能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在公开政策上缺少解读,公众参与度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答复时,由于专业技能不足,答复效率较低,公众满意度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力度,将住建领域的重大事项、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审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二是以法治为引领,聚焦住建领域突出矛盾,制定科学有效的矛盾化解方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另外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提高执法人员政策理解力和法律应用能力,提高答复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