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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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18   来源: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5楼;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510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工作职责,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局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做好我局政务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局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发布过程严格执行“三校三审”程序,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244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33条,财政资金信息9条,自然资源管理信息8条,征地类信息32条,通知公告155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4年,我局共收到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答复。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策解读,2024年我局配合区政府办完成政策解读共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巡查部门网站信息,及时发现并纠正发布信息中的错误,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性。及时更新区自然资源局基层政务工作动态、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等栏目信息。同时,提高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在工作中存在专业性不高、业务能力不强、重视程度不高的情况,部分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时未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改进措施:强化学习教育,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报告,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就申请事项进行沟通,保持信息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