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29   来源:花溪区司法局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花溪行政中心7楼A区,联系电话0851-83620810)。

一、总体情况

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39条。其中,财政资金信息4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5条,动态类信息22条、其他公开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失泄密风险和舆情风险。三是严格按要求及时增加、更新信息内容,控制信息准确性,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按时更新各栏目信息。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花溪”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新闻资讯、政策文件和重大公开事项,定期更新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信息公开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开展保障监督常态化工作,确保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保密审查机制,经常性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增强安全保密意识。2024年全年,我局发布信息不存在安全、泄密风险,内容无严重表述错误,各项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但在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进一步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基层司法行政相结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全面性。做到目录内容更接地气、更符合司法行政实际。同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依法公开,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要点,推进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