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09:38   来源: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B224;邮编:550000;电话:0851—836256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围绕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严守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查,全力我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182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140条(乡村振兴99条、财政资金4条、农机购置补贴26条、涉农补贴4条、城市综合执法7条)、工作动态39条、政策文件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2024年,我局共计收到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分别为花溪古茶树与茶文化系统保护发展规划和花溪区2022年小麦种植情况,收到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有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 制度,具体流程为:先由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一审,再由科室负责人开展二审,最后由分管领导完成三审。同时,规范签订《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以此保证信息内容准确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区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与支持下,我局依托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维护与信息更新工作由专人承担,负责检查相关文字表述,坚决防止敏感信息、涉密信息等问题的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建设进程中,我局党委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突出位置,给予高度重视。为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专门成立了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从组织架构搭建到人员职责分工,从信息收集整理到审核发布流程,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精心部署、严谨落实,致力于以规范、高效的工作模式,定期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抽查,规范发布流程,全力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合规,2024,我局共计抽查3次,未发现涉密和违规发布信息等方面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呈现形式存在局限性,表现为形式较为单一。目前所发布的信息,绝大多数属于文字类信息,此类信息虽能精准传达内容,但在传播效果上有所欠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图文类和视频类信息所占比例较少。图文并茂的信息能以更直观的视觉冲击吸引受众,而视频类信息凭借其生动的动态展示,更易引发公众关注与兴趣,然而这类信息的匮乏,使得我局部分信息传播的多元性与吸引力受到一定限制。二是原创内容的数量有待提升。在当下工作动态信息中,转发上级部门信息的情况较为普遍,这虽然能及时传递上级指示与政策精神,但本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所创作的原创信息不够多,这使得公众难以深入了解我局工作的具体进展。

改进情况: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将秉持问题导向的原则,深度剖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严格对标上级部门对于信息发布的各项工作要求,尤其是 “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准确无误、规范严谨。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上狠下功夫,改变以往相对被动的局面,以更积极的态度向公众披露信息。同时,我局将深入挖掘本单位工作中的各类信息动态,从日常工作的点滴积累,到重大项目的进展突破,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信息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对我局工作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