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1:11   来源: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水务管理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A222办公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36207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推进水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多方面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24年,我局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财政信息26条、部门动态59条,水利建设17条,通知公告15条,政策文件3条,总共12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办理并答复,答复率100%。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申请人对答复内容的理解和满意度。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做到责任、人员落实。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及时更新公开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布信息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领导之窗”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管理底数清和审核把关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和展示水利行业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0.91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区委、区政府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个别时候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三是公众参与互动效果欠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及时、准确、定期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采用多样化的形式来公开信息,更多地融入数据、图片等元素,使信息的呈现更加直观、生动且易于理解。确保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全面地获取所需信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与公众的参与度。三是优化互动反馈的效率与质量。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与交流技巧,以保障能迅速且精确地解答公众的咨询与处理投诉。回应公众疑问时,展现出真诚的态度,提供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信息,从而切实解决公众面临的问题与疑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