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3:06   来源:花溪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105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83155171)。现公布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网上建立了9个模块,具体为: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26篇。具体为:单位职责模块发布信息1篇,机构设置发布信息1篇,领导之窗模块发布信息1篇,政策文件模块发布信息4篇,工作动态模块发布信息43篇,法定主动公开模块发布76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在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了依法、规范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内容,发布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业务分管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医保业务把关,局办公室对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再次审核把关后进行上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方面

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复跑、需排队和“跑多网”等问题,把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相关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公开内容均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局办公室牵头科室,承办人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医保政策由国家、省、市层面统筹制定,区级医保部门主要职责抓好政策的落实。一方面,发布的政策文件均为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文件;另一方面,在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件等方面力度不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