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6:18   来源: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C208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155061)。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应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定期要求各科室定期拟写工作信息由办公室汇编上报到政府信息工作动态栏,并按要求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广大群众的政府信息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5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行信息公开,加强对信息内容严格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积极向上,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价值导向,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根据本单位日常工作认真梳理信息内容,确保真实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持续丰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为常态,优化网站公开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对照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的通报,及时对政务工作开展自查并整改,确保个人信息不泄露、涉政表述错误不正确等问题及时自查自纠,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细化各科室信息拟写信息责任;二是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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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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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分类体系尚不完善,导致公众在检索和搜集信息时面临困难;二是公开方式的创新力度不足,信息内容用词不够严谨,主动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三是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计划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分类体系,提高信息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所需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查责任,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实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属实、及时等;三是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公开经验,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全局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确保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质量都有所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