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孟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小孟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6:50   来源:小孟街道党政办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小孟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小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数安大道1号安楼G层,邮编:550009,电话:0851-88576484)。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发布53条(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41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10条)、“秀美花溪 扬帆小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本单位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区政府办要求,以开展工作动态信息定期更新和街道概况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目录审查后更新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网站、“秀美花溪 扬帆小孟”微信公众号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进行专人管理,按流程操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把握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渠道不多,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改进措施。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我街道办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小孟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小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数安大道1号安楼G层,邮编:550009,电话:0851-88576484)。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发布53条(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41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10条)、“秀美花溪 扬帆小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本单位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区政府办要求,以开展工作动态信息定期更新和街道概况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目录审查后更新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网站、“秀美花溪 扬帆小孟”微信公众号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进行专人管理,按流程操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把握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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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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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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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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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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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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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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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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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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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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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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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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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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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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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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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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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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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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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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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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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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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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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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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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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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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渠道不多,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改进措施。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我街道办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