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48   来源:花溪区交通运输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122号;邮编:550000;电话:0851—836255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共发布56条信息,其中权责清单信息1篇、交通运输信息8篇、政策文件信息3篇、工作动态信息40篇、财政资金信息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15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执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对政府信息严把关,落实各科室信息发布责任,杜绝出现表述性错误的情况,对敏感信息加强安全防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力推动网上政府建设。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办事服务、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等功能建设,同时运用“花溪交通”微信公众号围绕群众平时所关心的交通出行热点发布相关的政府政策信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性,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开了监督渠道电话,多方位拓宽政务公开监督渠道,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9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交通运输方面的便民政策知晓率还有差距,政策解读方式还不够多样丰富,较为死板,;二是信息报送质量还需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内容不够全面完整、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流程指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但在此基础还需进一步把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