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7:10   来源: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报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公众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行政中心192号;邮编:550000;电话:0851-83625820)。

一、总体情况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导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按要求公示规范性文件3份、行政处罚12期、行政许可12期、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监测12期、政府采购12期等信息,结合实际发布通知公告信息10条;按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公布花溪区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各单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按要求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花溪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到群众依申请信息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更新与发布,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并监督我局各项工作进展,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核心信息公开窗口,同时有效利用花溪区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健康花溪”,向广大公众推送最新时政信息、健康科普及部门工作进展等内容,不断拓宽信息传播路径,确保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实施信息发布“脱密审查”流程及“三审三校”制度,以确保所有上网信息均不涉密,同时保证保密信息绝不泄露至网络。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未发生相关违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还需加强。

下步工作改进措施:将强化学习机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会议,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及时、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遇到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