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0:25   来源: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将军路94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10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持续推进、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4年,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统一大市场、“为民办实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知识产权等为重点,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花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示有关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着力营造关注市场监管、支持市场监管的浓厚氛围。2024年,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162条。其中,监督管理类信息27条,食品安全信息55条,工作动态38条,其他类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共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严格的内容和形式审查,切实做到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有效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认真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由我局负责更新的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主页设有“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严格按公开时限要求及时更新维护。二是持续抓好“花溪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强化动态信息发布、功能栏目打造,有效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发布“三品一械”、注册登记、执法监管、投诉处理、消费提示、安全提示等信息406条,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5529。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

行政强制

1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二是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一是明确各栏目信息的发布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信息发布时间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与人员,确保信息能按时发布。定期组织信息发布相关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与对信息及时性的重视程度。二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公布为民办实事的相关信息。同时丰富公开内容形式,除文字外,可以适当增加图表、图片等多元化形式呈现信息。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建立跟踪督办机制,严格把控各环节时间,确保申请处理全程可追溯并按期回复。同时对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复杂申请的应对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