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24   来源: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发布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洛平新城安置小区1栋2单元2层,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823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和义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2024 年,我局坚定不移地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主动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涵盖了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责清单以及财政资金等多个方面,总计主动公开信息 44 条。其中,政策性文件有 4 条,工作动态类信息达 36 条,这些信息的及时公开,为广大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了全面、准确的了解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在 2024 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来自社会各界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我局专门指定了局综合事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该工作人员全面承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日常对已公开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精心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重要信息。同时,在拟公开任何政府信息之前,都会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紧密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了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该门户网站的运营和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会主动、细致地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校对和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及时进行上传和更新,从而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地持续推进,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环节,定期组织全面深入的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表现在本年度一些政策解读过于简略,只是对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或概括,缺乏对政策背景、目标、实施步骤及影响等方面的深入解读,公众难以全面理解政策的实质和具体操作流程。

改进措施:一是抓制度,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明确规定解读内容须涵盖政策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监督机制、预期影响等关键要素,确保解读全面深入。二是抓内容,解读人员要深入研究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仅要说明政策是什么,更要解释为什么出台、要解决什么问题、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等。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通过具体事例展示政策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并注重语言通俗化,避免使用专业晦涩的术语,确保普通公众能够轻松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