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8:09   来源: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2023年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66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93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坚持“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原则,努力拓展公开方式和渠道,注重做好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的丰富性、时效性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持续加大规范相关信息公开的力度。2023年,主动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0条,公开《“爽爽贵阳 520 专列”活动方案》《“溪山春兴”沉浸式体验启动仪式工作方案》并完成文件解读;通过“花溪旅游”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100余条,内容涵盖历史人文简介、景点玩法推介、体育和竞技赛事、节庆活动、文化演艺活动等方面,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文旅工作的知情度,助推花溪文旅事业迈上更高台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年内未收到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编审分离”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公开信息,加强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积极向上,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价值导向,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规范运维管理“花溪旅游”微信公众号,落实专人专管,根据文旅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用户反映情况,及时做好平台信息发布、日常回顾检查和平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政办公室具体抓、各部室(中心、管理处)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培训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及时汇报反馈信息公开中的问题。二是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涉政表述错误、价值导向不正确等问题自查自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公开申请公开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随时保持渠道畅通,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分类性不强,不便于公众检索和信息搜集;公开方式创新度有待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上的公开有所滞后,未与政府门户网站做到同步,涉旅市场主体、社会团体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够充分。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宣传指导,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推动政务新媒体的覆盖面、影响面的扩大,提高公众参与度;三是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建设好信息公开平台,丰富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尤其要协同区文旅局加强涉旅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公开;四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专人专管,把关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