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北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溪北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9:25   来源:溪北街道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溪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溪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吉林村委会207号溪北街道办事处,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36923)。

一、总体情况

溪北街道办事处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逐级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一)主动公开

溪北街道通过门户网站及“秀美花溪 数智溪北”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共发布375条信息,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57条,通过“秀美花溪 数智溪北”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318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相关工作向社会公开,有效增强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溪北街道对政务信息公开设有专员进行日常维护和政务信息更新,严格落实三级审校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发布信息进行详细审校、把关,推进溪北街道政务信息工作精细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溪北街道将公开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秀美花溪 数智溪北”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辅以微信转发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与公开力度,加大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溪北街道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度重视,对依法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三级审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时效性不重视。政务信息即将超过时效性才进行更新,对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不重视,公众知晓相关信息滞后,未能及时有效的发挥宣传作用。二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满足于按照两周一更新、公众号信息一周一更新的频次,未能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与推广作用。

改进方向:一是加强信息的时效性管控,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时效性的重要性认识,将工作落实、信息撰写、信息公开紧密联系起来,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二是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推广作用,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信息更新的频次,加强溪北街道在政务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公众参与到政务信息监督、政府工作推进中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