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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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5:54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5楼;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51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我局政务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同时,规范和加强我局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信息发布过程严格执行拟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校三”审程序,及时有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231条,其中政策文件9条,工作动态57条,财政资金信息6条,自然资源管理信息8条,征地类信息114条,通知公告32条,空间规划信息3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了答复。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了《花溪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审核三审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持续加强政策解读的充分性、及时性、精准性以及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性,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策解读,2023年我局配合区政府办完成政策解读共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区自然资源局基层政务工作动态、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等栏目信息。同时,提高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好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明确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抓好、监督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依申请公开中同一申请事项,多渠道申请,工作人员应接不暇,有时候难以做到“百密而无一疏”,导致回复遗漏情况发生。(二)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理解不够深入,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对公开时限的要求把握不够准确。

改进情况:(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提高干部职工责任心,从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更加高效及时。(二)在区政府统一领导指导下,继续做好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