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15   来源:花溪区科技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715办公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36276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花溪区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以“科技引领”工程为抓手,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时准确传达政策导向,着力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条,其中部门动态42条,科技工作4条,政策文件4条,财政信息2条(部门预结算及“三公”经费),领导之窗1条,权责清单1条;通过“秀美花溪 花溪科技”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花溪区科学技术局严格落实《花溪区科技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要求,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本年度花溪区科学技术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花溪区科学技术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政府信息发布关,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其次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优化了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批力度。

(四)平台建设

花溪区科学技术局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通过花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内容并公开,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确保需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规范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公开情况细致回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花溪区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及时提供需公开材料信息,做好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掌握不足;二是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因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公开不及时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把学习先进的信息公开和服务理念作为干好工作的前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