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32   来源:花溪区审计局   字体:[]

2023年,花溪区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结合局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及时保障各个栏目信息公开,现公布花溪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审计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行政中心大楼;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10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花溪区审计局自觉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摆对摆正工作态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力有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花溪区审计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34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工作动态26条、政府信息公开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花溪区审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积极参加区内组织的政务公开的相关培训,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全面、有效施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每条待公开的信息,需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人“三审三校”审核流程方能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和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务公开队伍发生变动,业务人员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把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会议,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确保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