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9:57   来源: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发布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洛平新城安置小区1栋2单元2层,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82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和义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要求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权责清单、财政资金等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71条。其中,政策性文件4条,工作动态5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指派一名局综合事务科工作人员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日常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门户网站的运营和维护工作。主动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校对和审查工作,及时上传并更新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整改,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表现在本年度工作动态报送出现不及时情况,其他栏目信息均是按照要求发布,信息报送数量较去年明显减少,在思想认识上存在报送不够积极主动。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批制度,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杜绝涉密信息泄露;二是聚焦职能职责,优化人员配置,加强人员的培训指导,积极参与相关政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提升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