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12   来源: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208办公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58421)。

一、总体情况

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105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部门权责清单1条、政策文件4条、市政服务审批台账信息12条、行政处罚台账信息24条、重大项目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台账信息12条、部门预算公开信息5条、部门预算公开信息5条、部门决算公开信息5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已在规定时限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部门职责和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示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积极对接区政府办,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责任到人,做好运维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9.3297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加强各科室部门间的业务联系,畅通沟通渠道,按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社会发展和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