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阳光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05   来源:阳光街道办事处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阳光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阳光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松涛路156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366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阳光街道在上级单位的领导指导下,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阳光街道办事处的街道概况、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49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5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4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开通“秀美花溪 幸福阳光”微信公众号,由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运营,对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等进行规范管理,主动接受区委宣传部、花溪区网信办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二是加强公开内容审核,严格落实栏目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保密审核表的签审流程,明确审核主体与审核流程,规范转载发布,确保信息发布内容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秀美花溪 幸福阳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更新阳光街道工作信息,不断完善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确保平台信息内容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发布、信息及时更新,为群众和政府提供有效互动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监督保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养,提高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强调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督促各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发放政务公开相关学习资料,提出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公共资源、民生保障等重要信息。三是指定专人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学习了解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及时传达给街道各部门并做好信息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几个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更新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以街道工作动态为主,缺少经验成效;二是信息公开交流不足,下级部门缺少信息上报交流,无法及时实时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推送精准性还有差距。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不再局限于街道的工作动态,针对街道日常工作及下辖社区居委会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社区的优秀工作经验信息也将通过筛选后进行公开。二是加大各部门信息交流,减少信息差,在产生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成效第一时间进行记录并且公开。三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多样性。

阳光街道将确保各类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切实为街道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