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58   来源:花溪区机关事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C208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3155061)。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运行过程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应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情况下,努力保障广大群众的政府信息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共47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当年日常工作和新增重点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将各项工作对标各科室、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四)平台建设

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丰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为常态,优化网站公开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我局对照每季度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的通报,按季对政务工作开展自查并整改,细化各科室责任。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不强导致公开信息缺乏深入挖掘,公开内容较简单;二是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全局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公开经验,拓展公开内容,确保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质量都有所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