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33   来源: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综合协调服务部联系(地址:花溪区燕楼镇龙燕路5号标房101栋115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3863833)。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部署要求,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时效,积极参与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透明度及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9条,其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5条、公开2022年政务信息年报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园区建设服务中心由综合协调服务部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政府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虽然园区建设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创新不足,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工作主动性不够,仅公开按要求需公开的内容,主动向企业群众宣传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等内容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宣传大屏,积极向企业群众宣传相关惠企政策,切实解决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主动性不够的问题,有序推进问题整改改进。

下一步,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业务培训,逐步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