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24   来源:花溪区应急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花溪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麒鑫商业广场A1栋,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2259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花溪区应急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思考,主动担当作为,注重公开信息把关、校对,于2023年2月28日在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花溪区应急局关于信息采集及材料报送工作制度》,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三审三校”,较好完成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一)主动公开。已按要求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2条,其中,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29条,“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安排,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加强对需上传信息专业术语和文字的“双重”把关,提供信息科室和局办公室层层签订《花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竭尽所能降低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以确保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避免出现网络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来,花溪区应急局积极思考,认真做好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及其他公开平台建设的配合工作,按时按要求完善网站、平台信息。

(五)监督保障。层层把关,压实责任,明确一名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日常督促调度把关,明确局办公室专人具体抓好此项工作,做到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每个季度都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依法理应公开的绝不吝啬”等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被动工作的情况还存在。

改进情况:积极开展对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列清常规更新信息上传时间,按时销号,无需提醒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