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26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发布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行政中心,邮编:550025,电话:0851-889186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和义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台阶。

(一)主动公开。坚持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5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609条,政务微博“花溪政务之声”发布信息681条,政务微信“花溪区人民政府”发布信息106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花溪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4件,均按照规范进行了答复,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其中,自然人申请件为7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确保政务公开更便民,切实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充分性、及时性、精准性以及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不断提升公开质量。2023年,以文字、音频、图片、视频、H5及动漫解读的形式发布政策解读93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保持政务新媒体每个工作日更新,政务微信公众号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关注群体。2023年,“花溪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已达1.7万以上,总阅读量约23万次、信息累计分享达5000余次,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达四星级。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优化考评内容,发挥导向作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开展监测,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

0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4

0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表现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本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不够、政务公开队伍力量薄弱等方面。

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主动公开。二是加大本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强化人员配置和培训指导。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人定岗,组织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现场授课、案例分析、经验分享、技术指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共有1件属于“其他处理”情况,申请人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