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00   来源:花溪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医疗保障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花溪区行政中心A105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8315517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于2019年6月正式使用政府集约化平台,截至目前,建立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9个主要模块。

1.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单位职责模块发布信息1篇,领导之窗模块发布信息3篇,政策文件模块发布信息5篇,工作动态模块发布信息47篇,政府信息模块公开79篇,总计发布信息135篇。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花溪区政务公开回应关切工作制度》《花溪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花溪区政府会议开放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要求,我局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所有公开内容均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优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的要求,我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5.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对区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0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不断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工作动态信息发布不及时,栏目更新存在拖沓现象,下一步,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