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北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溪北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1 10:05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花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fxxgk_5804875/zfxxgknb_5804947/2022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吉林村委会207号溪北街道办事处四楼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邮编:550025,电话:0851-83636923)。

一、总体情况

溪北街道办事处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由街道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各办、中心协助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执行公开信息一律三审三校,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公开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性。

(一)法定主动公开

溪北街道通过门户网站及数智溪北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发布281条信息,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113条,通过数智溪北微信号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168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相关工作向社会公开,有效增强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溪北街道对信息公开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的三审三校制度,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按照要求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溪北街道将公开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数智溪北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通过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础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完成,进一步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溪北街道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于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三审三校制度执行还不严格,有时存在将信息用微信发给领导审核后,未及时完善三审三校程序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动态等信息都是按照两周一更新的周期进行更新,没有形成有信息即更新的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制度,不能及时和高效地发挥宣传作用。

改进方向: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形成政务公开信息审查AB角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审查及时、有效。二是加强时效性把控,形成即开展工作、即编撰信息、即审核公开的机制,增强信息更新频率,强化宣传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