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6:03   来源: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2022年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路66号,邮编:550025,电话:0851-838593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坚持“主动公开、高效便民”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0条;通过“花溪旅游”微信公众号发布900余条各类信息。

配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2022年“爽爽贵阳心体验·知行合一端午情”“秀美花溪 粽游端午”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并完成文件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编审分离”原则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打造便捷、全面、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规范运维管理“花溪旅游”微信公众号,落实专人专责,做好平台信息发布、日常巡查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优化完善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政办公室具体抓、各部室(中心、管理处)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二是依法依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涉政表述错误等问题自查自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我单位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展,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还需进一步探索学习,需在提高发布质量和提升影响力上发力见效。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自觉性;二是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四是加强发布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