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17   来源:花溪区人社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数据外,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303办公室;邮编:550025;电话:0851—88231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68条,其中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开202条,通过“花溪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6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本年新增行政许可68起,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23起,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36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9起,已在“双公示”系统公开。2022年,共下达行政处罚12起,其中,拖欠工资7起,欠缴社会保险2起,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保证金2起,拒不履行整改指令1起,均在“双公示”系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校对、审查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4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