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花溪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花溪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52   来源:花溪区教育局   字体:[]

2020年,花溪区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根据花溪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花溪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的工作通知》的要求, 现将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在运行过程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项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2341.04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回复、发布等一系列工作;

     二是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