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按规定要求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以保障群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交通部门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议,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有序推进。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结果公开。我局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花溪区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行政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及其相关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部门预决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部门信息提供便利,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和花溪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开发布。
(二)纸质媒体公开。在办事大厅利用各种知识手册、宣传手册等公开资料供群众免费领取。
(三)公开栏。在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市政所办公楼设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公共服务、办事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以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